个人合作协议
甲方: 姓 名________,身份证号 ;
乙方: 姓 名________,身份证号 ;
丙方: 姓 名________,身份证号 ;
经三方友好协商、达成以下合作协议:
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:
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:
第三条 合作期限,自 年 月 日起,至 年 月 日止,共 年。
第四条 出资金额、方式、期限。
(一)甲方出资人民币20万 元,大写 贰拾万元 ,占股 20 %;
甲方以位于 灰窑入股,占股 20 %;
甲方以位于 厂房入股,占股 20 %;
其中甲方将自有20%股份用于外联工作;
乙方出资人民币20万 元,大写 贰拾万元 ,占股 20 %;
丙方出资人民币20万 元,大写 贰拾万元 ,占股 20 %;
(二)三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的,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。
(三)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,大写 。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,不得随意请求分割。合作终止后,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,x时予以返还。
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。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、共同劳动,共担风险,共负盈亏。
(一)盈余分配:第一年年终总利润10% 为总额,按占股比例分配;第二年年终总利润10% 为总额,按占股比例分配;第三年年终总利润10% 为总额,按占股比例分配。
(二)债务承担: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,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,以 投资比例_为依据,按比例承担。
第六条 入伙、退伙、出资的转让。
(一)入伙。
1. 新合作人入伙,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;
2.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;
3.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,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,承担同等责任。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(二)退伙。
1. 自愿退伙。合作的经营期限内,有下列情形之一时,合作人可以退伙:
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;
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;
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。
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,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,可以退伙,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。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,应当赔偿损失。
2. 当然退伙。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当然退伙:
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;
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;
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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