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方案:费用报销管理办法-18页

**集团费用报销管理办法(试行)

第一章  总则

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,提高费用管控水平,提升集团盈利能力,促进费用开支的节约化、制度化、程序化、规范化,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“费用”,是指公司零星物资采购(不需签订合同的零星材料、办公用品、工具配件等)以及公司组织生产经营和管理所发生的差旅费、办公费、运输费、招待费等。

第三条 费用开支遵循“计划安排,逐级签批,预算控制,加强监督”的基本原则。

第四条 借款和报销的审批均采用“三级授权”的方式,即:额度内的一般性费用由分管领d审批,超额度和预算外费用由总经理审批,非经营性开支及特殊费用由董事长审批。

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工业企业。

第二章  借款管理

第六条 员工发生各项费用支出,原则上按照“先借后报、一事一借”的原则向公司申请借款,特殊情况员工可事先垫支500元以下的费用发生后报销。员工借款需填制《借款申请单》,注明借款事由,经部门领d签字后,按以下审批权限办理:

(一)2000元(含)以下的日常费用性借款,由分管领d和财务总监联合签批。

(二)5000元(含)以下的零星材料采购、工具配件采购,由分管领d和财务总监联合签批。

(三)超过以上权限的借款经分管领d签字后,由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。

(四)紧急事项总经理因故暂时未能签字的,须事先电话向总经理请示,总经理可授权副总以上人员签字,事后由总经理补签。

第七条 以下款项为非经营性开支,需在总经理签字后由董事长签批:

(一)同一事项超过5000元(含)的业务招待费、慰问费或协调费。

(二)同一事项超过5000元(含)的非工资性奖金或奖励。

(三)10000元(含)以上的现金借款或支出(包括对非公账户汇款)。

(四)个人向公司借支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款项。

第八条 公司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借支款项,均由董事长签批。

未完待续,完整版资料↓↓↓

图片[1]-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方案:费用报销管理办法-18页-千羽学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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