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
财务管理规范
发布日期:20xx年xx月xx日
目 录
第一章 总则
第二章 现金管理制度
第三章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
第四章 财务审批制度
第五章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
第六章 存货管理制度
第七章 费用报销制度
第八章 印鉴管理制度
第九章 票据管理制度
第十章 商品车交车流程
第十一章 维修车辆交车流程
第十二章 招标管理制度
第十三章 附则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、 为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,降低筹资用资成本,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,确保公司资金规范、安全、高效运作,实现公司资产和股东资金收益zui大化的目标,根据国J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范。
第二条、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,包括公司所属部门、直属机构、服务维修站。
第二章 现金管理制度
第三条、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管理,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,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,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。
第四条、 现金使用范围:
1、 员工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;
2、 出差人员差旅费;
3、 采购办公用品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;
4、 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;
5、 确需现金支付并经总经理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。
第五条、 现金收付原则:
1、 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;没有按照第四章《财务审批制度》审批签章的,出纳不予付款。
2、 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,需借用现金时,按照第五章“员工借款管理制度”的规定办理。
3、 出纳不得擅自将公司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,不准谎报用途,套取现金、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,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(董事长和总经理共同书面许可除外),不准保留帐外公款。
4、 出纳不准白条顶款,不准垫支挪用公司资金。
第六条、 现金收入和支出:
1、 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,原则上应于当日全部送存银行。
2、 支付现金,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,公司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,严禁坐支现金。
3、 公司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公司的现金收入,在取得现金收入后应及时上缴财务。
4、 支付现金在1-5万元的,经办人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;5-10万元的,经办人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;10万元以上的,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;事先未通知的,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业务(公司紧急、重大的非日常事项例外)。
【未完待续,完整版资料↓↓↓】